劳动合同丢了能够去劳动局提出仲裁。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劳动者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举证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 通常需要的证据材料包括如下:
1.劳动者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
2.劳动者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
3.公司给劳动者的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
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与劳动者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
5.劳动者可以尝试与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很难确认录音材料的真实性;
6.劳动者可以通过人证,其他离开公司的员工的证言,证明劳动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与公司有关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文件),均可作为证据使用。
二、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找法网提醒您,劳动争议仲裁庭审的流程:
1.告知当事人开庭审理的日期与地点;
2.公开审理的案件,应当发出公开开庭审理的公告;
3.开庭;当事人陈述;证人作证;
4.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
5.宣读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
6.庭审辩论;
7.评议与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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