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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084号)第二条规定:“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 如果您企业发生的装修费用是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支出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否则不允许在所得税前扣除。扣除期限在租赁期与可使用期两者孰短来选择。 装修费应按房屋租赁合同或使用年限摊销。如果装修后可用5年,就分60个月摊销。如果过几个月才拿到发票,就按剩余时间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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