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州人
【资料图】
让这座城 温暖起来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近期,根据支队《关于落实稳步推进电动三四轮车综合整治的通知》,寿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依托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主动对接协调全县各乡镇政府,在各乡镇政府的重视支持下,以开展农村地区电动三轮车和四轮车专项综合治理工作为切入点,夯实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根基,强化农村交通事故预防工作。工作中,全县各乡镇不等不靠、行动迅速,分别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开展交通安全工作。
一、加强交通宣传,强化安全引导。
交管大队联系寿县融媒体中心,依托全县应急广播系统,借助《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广泛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和文明交通相关工作,并在寿县人民政府网和“寿县警方”等媒体平台发布《寿县公安交警致广大电动三四轮车车主、驾驶员的一封信》,提高宣传覆盖面。交管大队印制了9万份《“文明交通 平安乡村”农村出行注意事项》和《交通安全提示卡》,分发给全县各乡镇和各交警中队,通过及时向农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交通安全宣传,强化安全引导,同时依托县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典型交通事故案例展板模板和宣传横幅内容提供给各乡镇。各乡镇积极制作交通事故案例展板和宣传横幅,通过在出村口、国道护栏处等地悬挂横幅标语,在村委会附近摆放交通事故案例展板、粘贴交通安全宣传画的方式,提醒村民坚决杜绝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及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
二、主动对接乡镇,强化劝导提醒。
交管大队主动对接乡镇,督促指导各乡镇开展农村地区电动三四轮车基本情况摸排,做到车辆所有人、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购买时间、车辆用途等情况底数清、情况明,并与电动三四轮车车主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通过签订交通安全承诺书的方式,督促提醒全县各电动三四轮车车主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全县各乡镇压紧压实镇街、村委会、社区管理责任,积极发动镇街交通安全员、农村交通劝导员进村入户开展劝导提醒,提示广大农村驾驶员拒绝电动三四轮车违法载人、抢道、“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引导教育群众养成遵规守法的良好习惯。
三、开展集中整治,提升整治实效。
交管大队借助《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实施,在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登记、通行与停放、保障与法律责任的同时,结合交通秩序集中整治行动,加大电动三四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酒后驾驶、乱停乱放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有效震慑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形成严查严管高压态势。同时采取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指出三四轮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以及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让群众从思想上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行动上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来源:寿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尚咏梅
责编:月月 审核:吴刚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华南物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025786号-52 联系邮箱: 954 29 18 82 @qq.com